大连法院3年审理105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被害人达近千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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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1月6日电 (记者 杨毅)大连中院6日召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,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法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情况。

数据显示,2019年以来,大连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341件,其中包括诈骗案件105件,上下游关联案件236件。在105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,涉及被告人245人,被害人近千人,涉案金额近亿元。

据大连中院副院长李成富介绍,从近三年来案件审理情况来看,大连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作案方式非接触,侵害对象广泛化。诈骗犯罪以网络为途径,突破物理空间限制,具有侵害对象广泛、犯罪时空分离、隐蔽性强、诱惑性大、成本低、取证难等特点。

二是骗术更新快,迭代科技化。除设置虚假网络投资平台、假冒淘宝客服、以“网恋”为名骗取财物、冒充领导等情况以外,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在高科技的加持下,编造各种“剧本”“话术”,实施诈骗行为。

三是犯罪组织集团化、地域分散化、跨国界化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化、公司化运作的方式更加明显,呈现跨国界作案、团伙作案、互不相识的特点,造成取证难、抓捕难、追赃难,认定受害人人数和损失金额难。

四是催生黑灰色产业,帮助犯罪链条化。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的精细化,催生了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,并从中获利的黑灰色产业链,加速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泛滥。

五是犯罪人员低龄化、地域集中化。通过分析发现,92%的被告人均为85后、90后;87.5%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下,以初中和中专居多;被告人来源集中度高,区域化特征明显。六是赃款追缴难度较大,受害群众范围广泛,引发次生危害后果严重。犯罪分子往往转移钱款、夜间诈骗等方式,拖延账户冻结时间,给追赃挽损造成极大难度。同时,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危害性极大。

为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,一方面,大连全市法院密切关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态势、新情况、新问题,及时总结审判经验,有效指导审判实践。另一方面,加强与公安、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,保障侦查、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有序衔接。与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信息共享、定期工作交流、案件协调查处等专门工作机制,畅通信息渠道,增强打击合力。

据悉,下一步,大连两级法院持续深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斗争,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,指导全市法院审结一批涉电信网络犯罪,特别是社会影响大、危害大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,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。(完) 【编辑:叶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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